隨筆誌
2013年1月26日 星期六
一上3-3一元一次方程式應用問題(數線距離問題)
甲、乙二人分別在數線上表示
-15
和
105
的位置上,若同時相向而行,且甲的速率是乙的速率的
2
倍,則相遇位置在數線上所表示的數為何?
[
解析
]
甲的速率是乙的速率的
2
倍表示乙走
1
單位長時,甲走
2
單位長。
設乙走
X
單位長時,與甲相遇,此時甲走
2X
單位長
兩人又相向而行,因此
X+2X
是
-15
和
105
之間的距離
X+2X=105-(-15)
3X=120
X=40
相遇位置在甲的左方
40
處或乙的右方
40
處
所以相遇位在
105-40=
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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